一、组织机构
主 考:林虹
副主考:金森林 林甲景
巡 考:黄小琼 王海峰 钱伦波 董国涛 郑玲彩
二、工作职责
(一)主考:全面负责特长生测试工作、考评员的管理工作及考务的有关事宜。副主考:协助主考全面负责特长生测试工作、考评员的管理工作及考务的有关事宜。巡考:巡视考场,监督考风、考纪;设立举报台,接受群众举报;对考评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处理考场发生的事宜。
(二)考评、考务人员:
1.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考评工作,严格遵照考试条例,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徇私情。对弄虚作假者将追究责任。
2.考评、考务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件,不得随身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得将工作证件转借他人。
3.考评、考务人员应按时进入考场,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做到有事向主考请假,服从主考、监考人员安排,听从指挥。
三、招生监审组:市教育局直管处
四、考生守则
(一)考生本人应凭准考证,提前30分钟到场,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检录和测试。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者,视作自动放弃特长生录取资格。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犯规,应按测试办法处理。若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舞弊现象,一经查实,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特长生录取资格:
1.扰乱报名站(点)、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阻碍测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3.威胁测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蔑考试工作人员;
4.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测试资格的;
5.测试由他人代考的。
五、招生项目计划表
学校 | 项目 | 男 | 女 | 合计 |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 田径跳跃 | 男女不限 | 4 | |
田径短跑 | ||||
田径投掷 | ||||
田径中长跑 | ||||
乒乓球 | 1 | 1 | 2 | |
羽毛球 | 4 | 1 | 5 | |
足球(非守门员) | 12 | 8 | 20 |
六、测试与录取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各项具体报到时间见测试方案。
序号 | 项目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1 | 田径 | 5月24日上午8:30 |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
2 | 羽毛球 | 5月24日上午8:30 |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
3 | 乒乓球 | 5月24日下午13:00 |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 |
4 | 男子足球 | 5月24日上午8:00 |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
5 | 女子足球 | 5月24日下午14:00 |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
(二)录取条件和方法:
1、田径类具体项目和专项测试成绩要求
项目 | 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 预录取人数 | ||
田径 | 正选及顺序 | 1.女子800米 | 2分40秒 | 1 |
2.女子100米栏 | 17.5秒 | 1 | ||
3.男子100米 | 12秒 | 1 | ||
4.男子800米 | 2分09秒 | 1 | ||
备选及顺序 | 1.女子200米 | 29秒 | 1 | |
2.男子400米 | 54.5秒 | 1 | ||
3.男子跳高 | 1.71米 | 1 | ||
4.女子400米 | 1分08秒 | 1 | ||
5.女子标枪 | 27米 | 1 | ||
6.女子跳高 | 1.42米 | 1 | ||
7.男子1500米 | 4分40秒 | 1 | ||
8.女子100米 | 13.80秒 | 1 | ||
9.女子1500米 | 5分40秒 | 1 | ||
10.男子标枪 | 40米 | 1 | ||
11.男子铁饼 | 35米 | 1 | ||
12.男子200米 | 24秒 | 1 |
备注:田径类各项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和备取,当预录取项目测试成绩达标人数不足4人时,从备选项目中依次预录取和备取,若仍未满额,则不再补录。
2、乒乓球专项测试成绩要求:
项目 | 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 预录取人数 | 备录取人数 | |
乒乓球 | 男 | 70分 | 1 | 2 |
女 | 70分 | 1 | 1 |
备注:乒乓球项目若测试成绩符合本校要求的学生数量少于项目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以调整相应项目的招生人数,不满额录取。
3、羽毛球预录取、备录取人数及要求:
项目 | 录取方法 | 预录取人数 | 备录取人数 | |
羽毛球 | 男 | 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4 | 2 |
女 | 1 | 1 |
4、足球项目预录取、备录取人数及要求:
项目 | 录取方法 | 预录取人数 | 备录取人数 |
男足(非守门员) | 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12 | 0--2 |
女足(非守门员) | 8 | 0--4 |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
(1)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达2025年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录取。其中,对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水平的考生,或者现场专业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田径专项测试成绩达二级运动员标准,足球专项测试成绩居前三的优秀考生经学校申请、报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其中考成绩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下90分内照顾录取。
(2)足球、羽毛球为我校特色发展项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开展跨设区市招生体育特长生试点工作的函》(浙教办函〔2020〕93号)《2025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对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水平,或足球团体项目获省前六等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经学校申请、报市教育局同意,其中考成绩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0分内照顾录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可酌情再下降分数录取。
七、预录取和备取
专业测试完成后,公示测试成绩排名并在一周内完成预录取,预录取和备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每个考生不得同时被2所及以上学校预录取或备取,也不得被同一所学校2个及以上项目预录取或备取,否则予以取消录取资格。中考成绩公布后,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向我校学生处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从备取对象中择优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学籍手续,被录取者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
八、各项目测试办法(见附件)
温州市直普高2025年特长生招生(乒乓球)测试办法.docx
九、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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